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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基建处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党纪处分条例对党员干部兼职相关规定

作者:综合管理科   发布日期:2023-04-23   浏览次数:

4月19日下午,后勤基建处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并组织“第一议题”学习,全体班子成员参加。会议由后勤基建党委书记卢苇主持。

卢苇书记对党纪处分条例对党员干部兼职相关规定进行了传达学习。

会议强调,各位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纪处分条例对党员干部兼职相关规定,从三个方面从严把握,一是违规兼职的行为主体不仅是在职党员干部,将退居二线以及退(离)休的党政领导干部也纳入规范范畴。二是违规兼职的任职单位不局限于盈利性组织,党员干部未经批准不得兼职的任职单位既包括各种类型的“经济组织”,也包括“社会组织”。三是对于未经批准兼职的党员干部,无论是否获取相应报酬,均属于违规兼职行为。

会议还要求,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要应填尽填、如实填报,避免漏报或隐瞒不报。

(后勤基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