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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单位用电安全自查及完善用电安全责任网络的提醒函

作者:能源管理科   发布日期:2021-06-28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南京财经大学用电安全巡查管理办法(试行)》(南财大后字〔2020〕1 号)有关规定,保障学校用电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用电安全,在夏季用电高峰期,特提醒各单位开展用电安全自查并完善校内用电安全责任网络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各单位用电安全自查

(一)各部门(学院)自查

各部门(学院)对办公区域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及时上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具体检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办公室、实验室等室内部位切实做到人离灯关,用电设备(空调、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

2.插座处有无烧焦烧糊痕迹。

3.线路有无老化、裸露、破皮现象。

4.有无私拉乱接电线或排插,尤其是空调等大功率电器未按要求使用专用插座,利用插排接线的情况。

5.有无使用“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

(二)各物业公司、餐饮公司自查

各物业公司、餐饮公司须配备用电专业技术人员,依照《南京财经大学用电安全巡查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坚持常态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针对超出管理范围的问题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按照程序处理解决。

具体检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管理范围内的楼宇、学生宿舍、餐厅、堂口内公共设施、配电间、配电箱、开关盒、照明、插座等用电设备巡查。

(三)各门面房经营户自查

校内门面房主管部门应督促各门面房经营户按要求配备用电专业技术人员,坚持不定时自查,对经营使用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具体检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经营使用区域的内部电路结构是否完好,是否存在私拉乱接、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的情况。

2.自查经营使用区域内的配电箱、开关盒、照明、插座等用电设备。

二、用电安全责任网络名单修改完善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用电安全巡查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为保证学校用电设施设备正常使用,推进常态化管理,落实工作责任,请及时完善南京财经大学二级单位用电安全巡查责任网络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巡查人员在巡查时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南京财经大学用电安全巡查表》,认真记录隐患,巡查记录汇总存档,并依据职责分类解决问题。

(二)《南京财经大学二级单位用电安全巡查责任网络名单》已通过校内邮箱发送至各单位,如有修改请于7月2日下午17:00点前通过校内邮箱反馈。

(三)未尽事宜请参照《南京财经大学用电安全巡查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如有疑问请联系:025-86718015。


后勤基建处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