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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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处关于开展用电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水电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0-04-03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做好高校开学安全生产排查和防疫物资准备工作的通知》(苏校防组〔202051号)精神,把开学前安全生产排查工作落到细处、落到深处、落到实处,及时化解用电风险隐患,牢牢守住安全底线,拟对我校仙林校区、福建路校区各配电房、食堂、办公场所公共区域、学生宿舍、临工宿舍场所进行用电安全全面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区域

1.中心配电房、各建筑物分配电房

2.各楼层配电间、开关盒

3.各餐厅、堂口

4.学生宿舍、教师公寓、临工宿舍

5.教学区域

6.体育馆、图书馆、大学生活动中心、食工楼实验室等

二、检查内容

1.全面检查中心配电房、分配电房是否干净整洁,设备运行是否正常,配套工具是否齐全。

2.全面检查各楼层配电间、开关盒是否干净整洁,设备接线是否有松动迹象、开关是否有发热迹象。

3.全面检查学生宿舍、临工宿舍、教师公寓是否存在用电线路安全隐患、私拉乱接、使用大功率电器等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现象。

4.全面检查餐厅、堂口是否存在用电线路私拉乱接、使用大功率电器等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现象。

5.全面检查校内所有开水炉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需要维护保养。

三、检查要求

1.各科室(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本次用电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合理分工,密切配合,在4月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确保自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后勤保障处在自查后组织用电安全专项检查组,现场检查自查工作台账及安全重点部位对未按要求落实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责任人员追究安全责任

2.用电安全检查人员应掌握有关电气专业技术,熟悉用电安全方面有关规定检查时需配备红外测温仪、万用表等安全绝缘检查工具;用电安全检查人员在触及带电设备金属外壳、构架前要先验电,防止漏电造成触电事故

3.各科室(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对提供服务第三方或经营承包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举一反三,杜绝安全隐患。相关科室(服务中心)无专业检查人员的,可通知提供服务第三方或经营承包方指派专业人员落实检查,专业设备应请专业技术人员配合。

4.检查人员在开展用电检查按照检查内容逐项排查,逐条记录存在隐患,并制定处理方案,必要时对隐患部位拍照存档(检查项目详见附件《南京财经大学用电安全自查表》)。

5.专项检查相关事宜咨询可联系水电服务中心。联系人: 姜海洋、朱越;联系电话:86718015


附件:南京财经大学用电安全自查表


后勤保障处

2020年4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