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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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冬季空调使用管理的通知

作者:水电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0-01-06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加强空调节能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安全舒适的工作学习环境,后勤保障处结合我校“水电能耗监管平台”,对校内部分楼宇空调温度设置情况进行调研分析,现将统计情况及空调使用建议通知如下:

一、冬季空调温度设置要求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文件精神,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除特定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

二、我校冬季空调温度设置情况

本次调研选取教学专科组团(德经楼、德济楼、德政楼、德业楼)和公共教学组团(教A、B、C)的部分房间进行分析,情况如下(以25℃上下划分):

序号

位置

温度设置/℃

数量/台

备注

1

教学专科组团

25℃以上

36


2

25℃以下

5


3

20℃以下

0

标准温度

4

公共教学组团

25℃以上

17


5

25℃以下

6


6

20℃以下

0

标准温度

部分房间空调温度设置截图如下(截取自我校“水电能耗监管平台”):

三、冬季空调温度设置建议

专业测试研究数据表明,冬季使用空调最佳温度为20℃,室内温度不能过高,要尽量降低与外界的温差,如果温差小于6℃,不仅有利于身体健康,也可以避免空调超负荷运转导致的故障发生。此外,在使用空调制热时,空调温度每调低2℃,空调就可节约10%以上电能。从节能的角度来看,空调设置温度应在能保证人体取暖的情况下尽量调低,建议大家科学合理设置空调温度,携手共建资源节约型的和谐校园。

后勤保障处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