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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楼宇内工程施工物业备案制度

作者:物业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0-05-14   浏览次数:

为了保障校区安全,维护校园物业管理秩序,完善物业管理规范,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制定楼宇内工程施工物业备案制度。

第一条 校园物业管理范围所有楼宇内的施工,项目主管方必须在物业备案以后,凭《南京财经大学楼宇内工程施工物业备案表》方可安排施工队伍进场。备案表张贴于施工区域。(表格在后勤保障处网站自行下载)

第二条 施工项目涉及水电线路改造或增加用电设备、负荷等项目,需附水电服务中心《南京财经大学新增用电设备用电安全检查及安装可行性分析申请表》。(表格在后勤保障处网站自行下载)

第三条 在教学楼等场所施工,项目主管方应和教务处等教学管理部门联系沟通,确认可以施工时间,避免因施工而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第四条  项目主管方应要求施工方加强人员管理及安全教育,做好楼宇内设施设备保护,文明施工,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域内应服从物业管理,并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

第五条  施工现场应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施工完成后,现场恢复原样

第六条  施工完成后,应向水电服务中心及物业提供水电路管线改造布置图等资料。

第七条 施工所产生的垃圾必须袋装化处理,并摆放在指定地点,由施工方负责清运出校园。物业公司依据施工量预收取垃圾清运保证金(小型施工2000元、大型施工5000元,施工结束后,物业公司对环境现场验收合格后,退还垃圾清运保证金)。



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中心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