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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后勤基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综合管理科   发布日期:2021-11-02   浏览次数:

各科室、各服务单位:

为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消除安全管理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对安全工作的要求,决定在全处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后勤基建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学校决策部署,压紧压实安全管理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促进校园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活动时间

11月1日至11月30日。本次活动聚焦第31个全国“119消防日”,在全处范围内统一开展,各科室及有关服务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积极宣传,合力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各科室、各服务单位要通过各种方式、多种媒介(如:微信群、户外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等),宣传安全生产理念,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救援知识,倡导师生关爱生命、关注安全,营造重视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各科室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字、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在后勤基建处网站报送活动信息。(责任部门:各科室)

(二)加强教育,认真开展安全警示和应急救援培训

1、各分管领导、各科室负责人要面向本部门员工深入交流研讨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方法等,促进本部门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制度,推动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推动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责任部门:各科室)

2、各科室、各服务单位要组织观看典型经验宣传片,借鉴其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等方面积累的经验做法,对标看齐,示范带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责任部门:各科室)

3、各科室、各服务单位要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岗位练兵活动。应急演练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切实提高演练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提高员工和服务对象的防灾、逃灾、避灾及自救、互救能力。(责任部门:各科室)

4、各科室、各服务单位要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讲座、媒体宣传等形式,对本行业近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发生经过、严重危害、恶劣影响,分析讲解事故教训及相应的安全知识,开展事故防范大讨论,用事故教训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引导员工和服务对象深入吸取事故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责任部门:各科室)

(三)立足部门,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各科室结合本次活动安排,开展自我检查和隐患整改落实,重点对水电使用安全、燃气使用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生命财产安全、交通安全、医疗安全等方面进行一次彻底梳理,对重点部位和区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项进行登记,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限定整改期限,整改完成后要进行组织验收。在后勤基建处范围内不能解决的,要认真梳理,提出意见建议,及时上报,不能麻痹大意。

1.安全管理。(1)检查本单位是否建立和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是否能落实责任及时整改。(2)检查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是否签订。(3)检查各单位、各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是否责任到人。(4)检查是否有专人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巡查和检查,巡查、检查记录是否详实准确。(5)检查安全培训教育、宣传是否按期实施,是否按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等应急演练。(责任部门:各科室)

2.疫情防控。(1)检查本单位教职工及外协人员是否每日健康日报及打卡。(2)检查关键部门、岗位人员是否佩戴口罩。(3)检查物业、食堂、收发、校医等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接种疫苗,是否常态化核酸检测。(4)检查疫情防控物资、疫情防控标识是否配备或者张贴到位。(5)检查食堂及校园环境卫生消杀情况。(6)校医院检查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及应急工作落实情况。(责任部门:各科室)

3.消防安全。(1)检查各使用单位内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2)另按之前党政联席会议要求,进一步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排查,消除各类火灾隐患,落实“三清三关三整治”即: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离开房间后及时关闭火源、电源、气源,整治车辆违规停放、消防通道违规占用、电动车违规充电等。(责任部门:各科室)

4.施工安全。(1)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有完善的施工安全资料。(2)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3)检查施工现场安全制度健全、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消防措施及器材是否配备到位且有效,安全警示标牌是否安装符合规范要求。(4)检查施工场地是否封闭管理。检查施工方是否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文明施工教育。(工程管理科、能源管理科)

5.房屋安全。(1)检查各建筑物房屋结构是否存在开裂、倾斜、下沉,外墙装饰装潢材料是否出现松动、脱落,对存有安全隐患的危房是否进行了维修加固。(2)检查有无建筑物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损害的危险。(责任部门:工程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其他科室协助检查)

6.饮用水源安全。(1)检查食堂操作间、学生宿舍、行政楼、教学区域开水房等重点部位人员外来出入管理、防投毒、防破坏的措施落实情况。(2)检查食堂、宿舍、教学区域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供水设施的管理情况。(责任部门:能源管理科、膳食服务科、物业管理科)

7.用电安全。(1)检查中心配电房、分配电房是否干净整洁,设备运行是否正常,配套工具是否齐全。(2)检查各楼层配电间、开关盒是否干净整洁,设备接线是否有松动迹象、开关是否有发热迹象。(3)检查学生宿舍、临工宿舍、教师公寓是否存在用电线路安全隐患、私拉乱接、使用大功率电器等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现象。(4)检查餐厅、堂口是否存在用电线路私拉乱接、使用大功率电器等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现象。(5)检查校内所有开水炉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需要维护保养。(责任部门:各科室)

8.食品卫生安全。(1)检查食品卫生许可证情况,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2)检查是否存在变质、超期或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及辅料进入食堂加工或销售的情况,坚决杜绝变质、超期或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进入食堂加工、销售。(责任部门:膳食服务科)

9.燃气使用安全。(1)检查是否制定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是否经常组织开展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检查食堂燃气使用场所是否按规定设置通风、燃气泄漏检测报警、自动切断和泄爆等安全装置,是否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是否配备相应的灭火、防爆器材、设备。(3)检查食堂燃气管道是否存在私搭乱接现象。(4)检查燃气器具和用气设备应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标准。(5)检查各餐饮服务公司是否指定专人开展燃气使用日常管理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燃气检查台账记录。(6)检查各餐饮服务公司是否对燃气使用场所管理和从业人员燃气安全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燃气安全知识、防火防爆安全知识。(责任部门:膳食服务科)

10.教学生活设施设备安全。(1)检查楼道、楼梯护栏、教室内桌椅、风扇是否牢固,楼梯内的照明设施是否完好。(2)检查空气能、电梯、燃气等重要设施设备,教室、食堂、学生公寓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管理薄弱环节。(责任部门:物业管理科重点检查第(1)条,其他科室检查所属设施设备)

11.医疗安全。(1)检查是否严格执行急诊抢救、首诊负责、交接班等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学生发热,要做到及时转诊或观察隔离。(2)检查夜间值班人员是否坚守岗位,保证学生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同时注意防火防盗。(3)检查精麻药品是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4)检查是否积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急救设备仪器是否处于完好备用状态,抢救药品是否齐全。(5)检查各项院感预防控制措施是否完善,同时要加强消毒隔离及无菌物品的管理。(责任部门:校医院)

12.交通安全。(1)检查车辆保险、校车维护、是否按期年审和检测。(2)检查校车是否按规定配备安全带、GPS、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3)检查校车运行记录(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是否存在超载、超速以及随意停靠等行为。(4)检查校车驾驶人及管理人员培训记录,安全教育、应急演练记录,检查安全教育是否落实。(责任部门:综合管理科)

13.危险化学品安全。(1)车队对桶装汽油,食堂对食用油、调料等,物业公司对消毒酒精等,校医院对医用酒精等,是否落实日常安全检查巡查措施,在领、用、剩、耗、收、验等是否有专人记录、定期清点、账物相符。(2)是否有应对处置易燃易爆危险品突发事故的应急人员、专用物资和预案。(责任部门:综合管理科、膳食服务科、物业管理科、校医院)

四、其他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本次活动的领导和工作协调,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实施,后勤基建处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刘伟华、陆明峰同志任组长,王成杰、刘玉山、杜金华、高建军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科。各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应切实负起责任,将安全管理工作常态化开展。各科室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实施。

(二)强化工作统筹

各科室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加大“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统筹力度,将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日常工作相结合,健全完善本科室安全生产教育常态化机制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长效开展。各科室的管理人员要常态化下沉一线,深入基层,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推进安全管理的深入开展,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三)强化总结反馈

各科室于12月5日前将分管领导签字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含图片资料)报送后勤基建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楼402室)。

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将在12月中旬进行检查。

后勤基建处

2021年11月1日